
刚在新浪网上看到一条消息,文字不长,贴在这里大家见识一下。
安徽萧县交警执勤点深夜遭袭两死一伤
2007年05月16日11:59 南方新闻网 (来源:南方都市报)
昨日凌晨约两三点钟,安徽省宿州市萧县3名交警,在该县青龙镇一交警执勤点遇袭,2死1伤。
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,昨晚凌晨两三点钟,几名犯罪嫌疑人开一辆无牌照车辆,来到事发地,下车后一言不发,直接用刀具袭击交警,致2死1伤,其中2名死者为协警,1名伤者为交警。犯罪嫌疑人搜走了他们身上的现金后,驾车逃逸。安徽省公安厅于事发后立即派人赴现场调查。
青龙镇属于安徽、河南、江苏、山东等四省交界处,与河南省永城市距离两三公里,311国道穿过青龙镇,过境车辆较多,并有大量往安徽运输石子的河南货车。据当地居民反映,由于萧县交警队于青龙镇设立第五交警中队,并“习惯性地于夜间查车,罚款频繁,如开票,罚款200元,如不开票,罚款100元”。因此,引起了很多司机的不满。
来源:南方都市报
南方都市报是自恃甚高的一张报纸,一项秉持着公正、客观、负责的所谓理念,那么,我们从这则报道中我们看到了什么?
一,令人发指的冷漠。交警也好,协警也好,两死一伤,毕竟是令人悲痛的事情,我们从报道中看到了一丝一毫的同情与悲悯吗?相反,那口气整个一没心没肺的看客在争先恐后地报丧,甚至隐约有幸灾乐祸的意味。
二,恶意揣度的偏见。看看报道的最后一自然段,在新闻写作中那是背景资料的运用,“据当地居民反映,由于萧县交警队设立第五交警中队,并习惯性地于夜间查车,罚款频繁,如开票,罚款200元,如不开票,罚款100元,因此引起了很多司机的不满。”这段看起来客观的表述把乱罚款与交警遭袭联系起来,并暗示了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。虽然没有直说,但其恶意猜测的指向已是司马昭之心,暴露无疑。
三,颠倒黑白的误导。即便真的如记者的猜测,是因为罚款导致了“很多司机的不满”,那么杀人袭警就是可以理解、可以原谅的吗?还有没有一丁点的法律意识?
见过缺德的,没见过这么缺德的;见过无耻的,没见过这么无耻的。别再自诩为代表公众的良知、社会的良心了,屁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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